因为之前阿超写了一篇关于我的日志,其实我早就回一篇给他,朋友们也叫我回一篇,然而现在才给他回一篇,虽然有点晚,还请见谅。——题记 阿超,全名张俊超。“张是开张大吉的张,俊是英俊潇洒的俊,超是超级无敌的超。”记得这是高一的时候,他要上讲台竞选班长的时候,我帮他想的这样一段自我介绍的开场白。我本来只是随便说着玩的,没想到他真的这样说了,而且说完之后还很得意的样子,我算是服了他了,鸡蛋疙瘩都起了,不知道当时其他同学听了之后有何感受,结果他成为了我们的老班。 其实,阿超是我从初一就已经认识的了,虽然当时我们还不是在同一个班。是篮球让我们认识了对方,每天中午放学下午放学,我们都会一起去打篮球,而且经常在同一个队,所以我们俩很有默契,就连初二初三的同学都怕了我们两个。那是我打球以来,第一次觉得这么有自豪感,这还要多谢阿超。 在阿超的那篇日志也提到过,有一天中午,莫名我们俩在球场上捡了个篮球就打,莫名打着打着球就破了,然后莫名受到一些坏学生的威胁。他们走了之后,阿超莫名地问我怕吗?因为阿超是留级生,早就看惯了那些人恐吓我们这些新生的情形,所以他表现得很淡定,一点也不把刚才的事放在心上。看见他如此的震定,脸上还露出不屑地笑容,这也让我对刚才的事情没有了一丝惧意,于是顺口回了一句:“怕什么!”现在想起此事,还蛮有趣的。 阿超家是开果园的,家周围都是水果,有李子、梨、芒果、龙眼、荔枝等等。每次和朋友去他家玩的时候,都会吃到吃饱了撑着,当然,每次要有水果时才去,不然就不好玩了。说实话,我去他家不过十次,但是我能感觉得到他家是多么的融洽、和谐和温馨。每次我去他家玩时,他妈妈就会叫他带我去山上摘水果吃,他爸爸就会叫我留下来吃饭,不然不准回家,他弟弟就会和我们一起去玩,所以在他们家玩,会很开心,而且还会让人有点不好意思。 初三我们分到了同一个班,高一我们又分到一个班,高二分班时我们还是分到同一个班,一直到高三毕业,我们都是在同一个班,真是缘份来,挡也挡不住。 他是个心直口快,豪爽,体贴,讲义气,搞笑幽默的小伙子,尤其是对女生会像一位大哥哥一样照顾她,男生的话,如果没揍你已经很给面子了。要说缺点嘛,就是身高矮了点,但是身材很棒。也正因为如此,所以他打篮球时,速度很快,而且很有激情,很有拼劲。再加上那灵活的步伐和熟练的运球技术,就算是遇到比他高一个人头的对手,他也不怕(比如说…我)。我们俩的球风有一点很像,那就是我们都是技术型的篮球爱好者。 不知道是不是林子小了,就只有我们两只“鸟”。我们高三毕业以后上了大学,我们又被“分”到了同一个区读书,哎~,我还能说什么?缘份咯! 虽然我们两个很好,学校相隔也很近,坐公车就可以到他校门口。但是我们却少聚在一起,他说得很对,我们都不寂寞,两个不寂寞的男人经常聚在一起,是会出大事的。我认为,我们俩的友谊并不是靠经常相聚来维持的,而是存放在心里。 写得再多,说得再好,作为一个好哥们,难免会被别人怀疑这里有点水份。总而言之,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我们之间,还有很多事情,言不尽道不完,那些都已经成为我们宝贵的财富。当我们下一次相聚时,我们就可以把它们拿出来分享。你会发现,时间越长,这笔财富将会越耀眼越光彩夺目越深刻越无价。 多好的一个小伙子,不过我建议各位女生还是不要有多余的想法的好,因为他已经有女朋友了,两人非常甜蜜,而且他还是个很专一的家伙。所以,其她女生挖墙脚成功的概率…为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