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领导干部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收到亲情人情的困扰,容易陷入复杂的人际关系和某种厉害冲突中。因而,工作起来会谨小慎微,顾虑重重,甚至不敢大胆表扬和批评,唯恐引起不平衡。同时,请朋好友、同乡同学有事难免要“走后门”解决,如果领导干部本人不能做到廉洁自律,便会产生以权谋私现象,在群众中造成很坏的影响。 干部长期固守一地,自恃情况熟,经验多,也容易行程讲话的思维定势和经验主义、主观主义。排斥新事物,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甚至拉帮结派,搞内耗,闹不团结。鉴于以上种种,笔者建议加大县级领导干部的交流力度。本地人士无论任何岗位,都不得在当地“做官”;在一地工作五年以上的,原则上也要异地交流。其益处有以下三点: 一、干部交流后,可以拜托“人情网”的束缚,有更多的时间和经历用于考虑工作。在用人问题上,也不会凭个人感情评价人、使用人。在廉洁自律方面,由于人生地疏,自然会严格要求自己,从一定程度上一直腐败现象的滋生。 二。交流与后的干部面临新的工作环境,容易打破传统的思维定势,把不同地方的经验融合到一起,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才能,在较短时间开拓工作新局面。 三。通过交流,还可以崔津县级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气质结构的优化和互补,形成合力。 当前,有些人认为干部交流力度加大,调动频繁,会造成工作中的短期行为。凡事有利则有弊。从目前实践看,县级党政干部在五年任期内足以按自己的工作思路展开工作,开拓新局面,其在当地作用的返回一般已达到峰值。至于工作中的短期行为,我们可以以立法的形式或建立整体工作规划和制度来克服,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使弊端减小到最低限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