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些主观题,包括简单辨析。分析论述题,根据题意该说的不说,不该说的,离题较远的却被放入“评分标准”中,让人难以捉摸。以1997年的主观题为例,第34题,关于香港回归问题,题目问:“材料一所描述的情景的政治含义是什么?”材料一中讲的是英国的米字旗降下中国的五星红星和香港的紫荆花区旗同时升起的情景,大难中却没有“结束了英国的殖民系统”一句,这就是该说的不说。第35题,如何正确评价“一江春水向东流”的经济现象?按照题意,“正确评价”应包括分析这种经济现象产生的原因、后果,还应包括对这种现象一分为二的分析、解决的办法,但答案却只有“弊端”的分析。同时,用什么知识进行分析评价,题目也未明确限定。考试能否用哲学、政治常识进行分析?如果这种分析也有道理的话,那么是否应该给分?第37题,“仓廪实”、“衣食足”一题,高考答案虽然做的不错,但考生如果从物质和意识的关系来分析,又有何错?考生如不答“题中观点忽视了精神文明是需要建设的”一句,而达成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知礼节、知荣辱不是单纯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否应该给分?另外 ,该题的题目是让考试辨析这句话有没有正确地揭示两个文明建设之间的关系,但答案中却没有具体协上两个文明建设的正确关系,让人费解。相反,加了一句,“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促进两个文明的协调发展。”这句话固然不错,但似乎离题较远,考生也很难“踩”到这一得分点上。这种答案有可能引导考生答题时“多多益善”,让老师和学生对主观题的展开程度无从把握。再以第39题为例,这是一道表格题,说的是A.B两家国有大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投资发展计划,还有一个注释,强调两企业毗邻,却分属不同的行政主管。第一问是表1反映了什么经济现象?答案说法当然可以成立,但如果考生这样说,表1说明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在这种体制下,政企不分,企业没有经营自主权,影响了其经济效益。这又有何错?这种回答能得多少分?主观题为什么不能给满分呢,恐怕其原因在于阅卷人员头脑中有一个“标准”的框框,假如这个“框框”欠标准,吃亏在于评分标准的多样化和适当的灵活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