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课程标准》看高二教材的使用(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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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搜服999 |
文章来源:www.sf999.co |
更新时间:2011-6-12 22:3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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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可行的世界刮和方法论” 对这个观点教师再次不必讲述抽象的道理,但应通过举出事例(有关人士通过学哲学、用哲学的体验,教师如果能“现身说法”,讲讲自己在实践中所体验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性, 那就更好了),让学生对整个观点有所了解即可。教材在第一课还要从道理上解释这个观点,到时应再回过来理解它。甚至在学完书之后,还需要引导学生重新体会这个观点。 关于“学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目的” 教材对这个问题说的非常简要,可以概括为“一总五分”。“一总”是指学习的根本目的是“更好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五分”是指学习的目的表现为五个“有助于”。对此无需一一 解释,可选择一两个方面,列举事例进行说明。如“有助于在观察和分析社会问题时,得出正确的结论“有助于搞好学习和指导工作”最好能选用以往高二学生写的哲学小论文爱说明问题。我们 还应当看到,学生在自觉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前,实施上已经自爱不自觉地有所应用了。许多学生早就说“从实际出发”“一分为二”等等。所以,教师还可以结合版本学生对哲学已经有所运 用的事例进行讲解,也可以让学生说说自己的体验。 第一课 1.关于“物质”概念 《课程标准》规定的基本要求是“识记”教材按这个规定编写,之时给出了物质的定义,再未作分析,这是新教材同1993年版教材相比,在第一课的最大变化,原教材专门列了一个框题,比 较深入地阐释了如何理解物质概念,新教材时在讲述世界的本质时,才在第一节的最后点出了物质的定义。 那么教学中该怎么办呢? 我们的意见是:第一,利用两个框题叙述的内容,概括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实在”,就在概括出的这句话上作文章,直接引出物质概念的定义。第二,要告诉 学生“不依赖于人的意识”是“客观实在”最重要的特征,同时也应明确“客观实在”还具有“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特性。至于“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这个观点,之时指出它的基本含义就可 以了,不必去讲“为什么”,因为,第二节还要专门讲述这个观点。第三,在讲完“世界的本质时物质”之后,要引导学生明确自然界的现象是物质现象,社会生活除了意识现象之外,像生产力、 生产关系等也是物质现象。 既然是“识记”的教学要求,就不必讲述“物质和物质具体形态的区别和联系”“哲学物质概念和自然科学的物质概念的区别和联系。 2.关于”意识“概念” 《课程标准》规定的基本要求是:“分析意识的不同类型,说明意识根源于物质,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属于“理解”层次。 通常的哲学教科书吧意识的本质表述为“意识是人脑的技能,意识是客观存在的主观印象”。《课程标准》从高中学生的教育识记出发,把教学内容仅限定为“意识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 并提出上列“基本要求”。但是,作为教材不可能只按《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列出观点进行分析,在“串写”时必然会有所扩展。因此,在教学中就需要注意: 第一,“从意识的起源看,意识是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的观点,就不必多做解释,可主要由学生自学解决。 第二,“意识是人脑特有的机能”、结合“忆一忆”稍加解释即可。 第三,抓住重点,进行对比,透彻分析不同类型的意识为什么都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教育学认为,学生学习概念时,教师要提供较多的变式材料,材料的差异愈大,在这些材料的基础上 概括出的概念才具有真正的抽象意义。如果过只是举出一种类型的材料,学生的思路就受到了限制,当出现另一种类型的材料时,他会感到困惑,不能或不善于用所学观点解释材料。所以,《课程标 准》才规定要用“分析意识的不同类型”来说明问题。 教材列举了三组有差异的材料,。每组之内的材料也是有差异的,教学中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对材料一一进行分析,而应在各组材料之内“抓住重点、进行对比、透彻分析”。第一组材料,应重 点分析“错误的思想意识”为什么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第二组材料,应重点分析“抽象思维”为什么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第三组材料,应重点分析“人们对未来的预测”为什么是人脑 对客观事物的反映。 在以上材料做出有一定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再概括意识的定义,学生的理解就深刻多了,1993年版教材还提到“神话”、“梦”等意识现象,如有必要,教学中可以加进这些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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